第四十七条

已修改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为火灾报警无偿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禁止谎报火警。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