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