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第二十六条有效在高速公路匝道上、加速车道上、减速车道上超车、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或者保持行车间距的,处以150元罚款。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