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审议任免案时,提请任免案的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介绍被任免人员的基本情况,说明任免理由,并回答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