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保障科学技术协会活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科协及其所属科技团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各级科协及其所属科技团体制定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科协应当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