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第五章 税收与金融第二十五条有效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税或者免税,从保税港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从保税港区进入国内的货物,按照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