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已废止事故调查报告违背客观事实,影响事故公正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事故调查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