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平等自愿、市场主导、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加强区域劳务合作,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和用工信息沟通机制。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