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期限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当跟踪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审计机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移送处理书90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