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行政审批公开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废止行政审批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牟取其他利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