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行政审批公开条例/第四章 行政审批办理的公开第十八条已废止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现场踏查、论证等,不能即时办结的,应当在行政审批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