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适应经济建设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