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第六章 安全管理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加强水路交通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时协调、解决水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予以财政保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