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第八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在对有关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时,可以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