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第十七条已修改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每年从现职岗位上脱产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