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第六章 行政复议决定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行政复议机关发现本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撤销原行政复议决定,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