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四章 基金使用与医疗待遇第二十七条已废止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基本医疗需求,制定、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