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