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第四章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开展公众健康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卫生保健常识,针对辖区重点人群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村(居)委会应指定人员,设置专门(或者共用)宣传场所协助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活动。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