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第三章 职业健康监护第二十六条已废止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各种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享有同等职业病防治待遇。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