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签定第十条已修改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