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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港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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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岸线使用
第十九条
已修改
港口岸线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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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