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人才,企业支出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可以列入生产经营成本。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