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立法程序规定/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已废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颁布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制定单行条例程序规定》废止。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