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第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