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司法机关内设的鉴定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鉴定活动。

司法机关内设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从事有偿鉴定活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