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控制线划定以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