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鼓励港澳同胞投资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省投资,进入会计服务市场,鼓励港澳同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省提供会计、法律等专业服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