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已修改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