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家庭服务经营行为,维护家庭服务业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