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已废止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聘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跟踪测量或者未在施工现场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规划核实,并由规划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