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议事活动,提高议事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