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业主委托管理与自行管理第六十九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物业服务业务转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其他管理人不得将其专项物业服务事项转委托他人。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