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第三章 企业科学技术进步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国有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的技术进步负责,应当将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等纳入其考核范围。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