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和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