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或者项目,管委会不得批准进入高新区。鼓励高新区的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