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章 金融服务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发挥商业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运用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创新公共管理服务,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提升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农村保险,按照规定对政策性保险业务给予补贴。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