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八条已废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受理企业和投资者反映的诉求及其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接到投诉、举报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