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第三章 科学技术投入的使用与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科学技术投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和截留。科学技术投入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