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邮政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依法取得省邮政管理机构颁发的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方可经营。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集邮票品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