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第二章 村务公开的内容第十条已修改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全面宣传涉及农民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