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职业学校,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

本条例所称顶岗实习,是指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的实际岗位进行的实习。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