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推进以产业为纽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城乡结合、区域合作、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职业学校与省内外行业组织和骨干企业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职业教育集团。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