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行政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行政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