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第二十五条有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内容和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机关和电话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服务信息档案,如实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等。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