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的求职招聘、人力资源服务以及对人力资源市场的促进保障和监督检查,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