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的省重点林区、林区的范围和林区县,由省人民政府确定。本省珍贵树木和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以及古树名木的名录,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