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7月11日制定的《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2014年5月30日制定的《苏州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