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已修改质监和工商部门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