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为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